借卖二手车之名“空手套白狼”,这个套路要当心!|今晚九点半

在二手平台上

一辆二手摩托车正在挂牌出售

然而

卖家根本没有二手摩托车

等着“空手套白狼”

……

近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2万元,撤销缓刑,与本次刑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侯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6月,付先生在二手平台浏览时,看中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为了方便交流,加了卖家微信,没聊几句,对方就给他推荐了侯某。两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商定以9.2万元的价格成交,付先生通过扫描侯某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5万元定金。转账结束后,侯某告诉付先生还有2辆摩托车准备出售。简单了解后,付先生表示愿意购入这2辆车,于是又向侯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

之后,为了能够让车子顺利提档、过户,付先生按照侯某的要求,将身份证寄了过去。没过几日,侯某便将身份证寄了回来,告知付先生手续已办理完毕。次日,侯某发了3张物流单号的照片给付先生。

然而,付先生等了又等,3辆摩托车始终没有到货,侯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物流信息也一直查询不到,付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公安机关将侯某捉拿归案。经查,受骗的还有另外2名被害人。

但侯某表示钱款冻结在交易平台,自己没有收到。范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侯某到案后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表示自己的货源、物流等均是真实存在的。但检察官发现,侯某未对车辆进行过提档,所谓的货源也无法提供相关确切信息。此外,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侯某给他们看过一些聊天记录,比如提档了或是一些物流情况,但这些聊天记录都是他自己伪造的。检察官认为其涉嫌诈骗犯罪。

此外,侯某在2021年4月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检察官认为,这次的犯罪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近日,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治新闻版沈欢欢)

发布于 202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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