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清恭、蔡碧尚、柳淑琴、许金钻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告

许清恭(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1****2517)

蔡碧尚(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5****2524)

柳淑琴(公民身份号码:1201021946****0940)

许金钻(公民身份号码:1201021945****0957):

本院受理原告许清培与被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濠江支行、泉州骅恒贸易有限公司、庄清叶、许清恭、蔡碧尚、柳淑琴、许金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审查后,作出(2018)闽0581民初6104号民事判决,驳回许清培的诉讼请求。现原告许清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无法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581民初6104号民事上诉状。许清培上诉请求:一、依法对石狮市人民法院(2018)闽0581民初6104号判决书进行改判:不得执行石狮市凤里五星延平路211号(权属证书编号:狮房权证凤里字第03641号、狮房国用(2003)字第0026号),依法解除、撤销上述房产的查封、拍卖或者发回重审。二、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承办法官:王雅稚书记员:蔡玉玲

联系电话:、88617980

发布于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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