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传递力量·亳检之星】戴苗苗:温暖控申写风华

戴苗苗,女,汉族,现任蒙城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能手等荣誉。

不一样工作岗位,同样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对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自2012年大学毕业,戴苗苗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考入蒙城县检察院,刚开始戴苗苗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实习,后来她在这个岗位上始终坚守,距今已在控申岗位上工作了近十年。在别人眼里,控申可能就是搞接待,法律知识没有用武之地,属于业务性较弱的业务部门。但是戴苗苗并没有因为别人的认识改变自己的初心,通过能动履职努力搭建起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桥梁,为群众揭开面纱,传递法律温度。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

“伏案阅卷审查证据、英姿飒爽在法庭上指控犯罪分子,脑海中充满了强烈的职业自豪感。”然而上班第一天,现实与她所想却差之甚远,她不是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而是在信访接待室里接受来访群众控诉、甚至指责谩骂,鲜明的落差让她有些无所适从,但是工作安排就是命令,没有选择的余地。

戴苗苗在控申岗位一干就是许多年,这些年,接待了多少群众她自己也算不上数,解答了多少疑惑她也说不上来,但是对于自己工作的意义以及群众诉求的分量她很清楚。无论是群众的来信还是来访,戴苗苗都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绝不让老百姓反映的事情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她所经手的信访材料,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都必须在七日内给出一个回复,及时给予引导、解释。同时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戴苗苗也致力于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4个基本方面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办理的多起刑事申诉案件均获支持,彰显了法律的公正,社会效果显著。尤其是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职律师公开评议了该案,最终撤销了原不起诉决定,对涉嫌故意伤害的一同案犯依法提起公诉,使被害人在案发14年后获得了法律的公正处理。

司法救助纾困解难,践行为民司法初心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解决了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有效化解了因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导致案件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的现实问题,避免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的发生,也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提供了平台。”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十年间,戴苗苗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帮助了百余名受到犯罪侵害进而造成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近亲属拿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抚慰了心灵、缓解了经济困难。

为强化司法救助实效,戴苗苗延伸了司法救助的触角,联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构建了司法扶贫的专门平台;同时借助结对帮扶、驻村工作队,“以案带案”式宣传司法救助条件、类型等相关政策,解读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实现精准救助和识真贫、真扶贫、扶真贫衔接融合。探索开展的“以案带案”办案模式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特别是2021年3月份,其成功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被《》以“检察官+邻长”破解基层治理“末梢困境”为题刊登,同时被学习强国、新安晚报等公众号转载。

戴苗苗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她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主动加强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结合,帮助有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经济救助之余,强化心理疏导、就学帮助。2019年在共青团蒙城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帮助一案件被害家庭子女纳入县“成长助力计划”;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对一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临时安置,解决了“事实孤儿”无人抚养难题,有效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无私使人崇高,奉献使人伟大,忠于职守使人磊落。戴苗苗同志从事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虽然单调、繁琐,但其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其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修养,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表现出了一个党员优良的党性和本色。

发布于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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