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子凯,女,汉族,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律硕士,2013年12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现任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2018年,于子凯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类型也逐渐多样化,从普通刑事犯罪扩展到经济犯罪,丰富的办案经历使她认识到了规范办理案件和严谨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性。同时,于子凯也始终践行着前辈“大案看能力,小案看积累”的教诲。
谱写脚踏实地的作风篇章
“她平时办案非常规范细致,案件分析论证非常深入透彻,得出的结论非常严谨准确。”同事对于子凯的办案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个好的公诉人是办案办出来的,所有的成绩都建立在扎实的办案基础上。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平时办案,于子凯都秉持着一种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发自内心的热爱检察工作。每一次对证据的审查,每一句指控犯罪的公诉意见,都成为她不断成长的养分。
在独自承办一起涉案多人的电信诈骗案件时,由于案件涉及多方面专业知识,她告诉自己要边办边学、拿不准的多请教。让她没想到的是,首次汇报就碰了“一鼻子灰”。本着“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态度,她按照要素逐个梳理供述,列数额表、做结构图、理人物关系,梳理出了脉络清晰、责任明确的情节与事实,将诈骗团伙的套路摸得一清二楚。最终案件顺利起诉、获判,她也在这起案件中迅速成长。
“我对办案始终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办案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谨小慎微、一丝不苟,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说到办案,于子凯还介绍了自己审查案件的做法:一是横向、纵向对比证据,二是注重办案的亲历性,三是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四是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
谱写善作善成的服务篇章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这是于子凯的座右铭。办案中,她经常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着想,注重法理情相融合。
于子凯在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无法证明死者的死亡与犯罪嫌疑人的争执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她认真梳理每一个证据,反复观看现场录像,详细记录犯罪嫌疑人、死者等相关人员进出案发现场的时间点、停留时间和状态,认真研判尸检报告中关于死因的论证,并与法医积极沟通。最终因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同时对被害人的家属进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于子凯认为,除了怀着赤诚之心,办案也需要侠骨柔情,办好一个案件,绝不能仅仅是“案结事了”,还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经审查,该案系因邻里间挪车问题引发的纠纷,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有悔罪表现。于子凯立即与公安机关、双方家人联系,积极促成调解,化解邻里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最终以无社会危险性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于子凯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司法的为民情怀。
谱写追逐梦想的信念篇章
“作为一名检察官,要通过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彰显为民情怀,同时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公诉人的成长需要传承和积淀,十年的公诉经历,带给于子凯的思考也有很多。
时代在变,群众的需求也在变,她更加能体会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检察官要维护社会正义、引领价值取向,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刚入职检察院时,于子凯说,把自己交给组织,日拱一卒。于子凯牢固树立高质效办案的理念,努力增强本领,让自己在办案、处事、破题中受考验、经风雨、长才干。她始终牢记入检初心,倍加珍惜检察官的荣誉,履行好检察官的职责使命,成为法律的守护人,真正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官的使命担当。